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被犬扑倒致腰椎骨折 六旬老妇索赔5.8万
作者:秦齐祺 刘勇   发布时间:2009-04-01 09:12:55


    在楼道里打扫卫生期间被邻家牧羊犬扑倒致腰椎骨折,58岁的杨老太将邻居赵女士一家三口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8万余元。本网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据杨老太讲,2008年9月30日,我在楼道打扫楼道间公共区域时,突然从邻居家窜出一条大狗,将自己扑倒。自己动弹不得,只有大声呼救。其后邻居赵女士的儿子将狗领回,我女儿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我送至医院。

  经医院诊断,杨老太的腰部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伤口愈合并拆线后出院。医生建议,出院后休假三个月,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休假期间需1人陪护,并适当增加营养、壮骨、实钙治疗;术满后定期复查8次,术后1年半至2年可进行再次手术,取出固定物,二次手术费8000-10000元。

  另据杨老太讲,邻居赵女士已向杨老太支付了18000元治疗费,但对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经杨老太家人多次协商,赵女士一家拒绝继续赔偿。杨老太故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22977.12元、护理费及伙食补助费6300元、二次手术费10000元、营养费45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以及律师费5000元。

  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