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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一男杀死亲生母亲 伪造破坏案发现场被批捕
作者:敖秀英 王闯    发布时间:2009-04-01 16:40:38


    3月31日,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对一起儿子杀害亲生母亲的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快速批准逮捕。

  2009年3月18日,犯罪嫌疑人耿某(男,26岁)在与亲生母亲吃午饭时谎称自己正在某厂上班工作,母亲随即要过儿子电话直接询问其师傅,得知儿子没去后非常生气,二人发生争吵。耿某某愤怒之下将母亲推倒撞晕。想到自己从10岁起父母离异,自己随父亲生活,就没真正得到过母爱,近期父亲又因病去逝,而母亲又唠唠叨叨,便产生了杀死母亲的恶念。随即耿某某用自家有线电视信号线猛勒其母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耿某杀人后伪造并破坏案发现场,将其母的手机放在左手处,并举到耳旁,制造其母是发病后打电话求救无效而死亡的假象,然后潜逃。公安机关根据法医初步认定了被害人死亡时间,确定死者之子耿某某有重大犯罪嫌疑,于2009年3月21日将其抓获。

  因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制造虚假现场,转移侦查视线,且无其它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给侦查工作带来了不利。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获知情况后迅速派检察官介入案件,深入案发现场,核实有关证据材料,与公安人员反复研究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并从程序到实体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5条定案所必需的补证意见。2009年3月29日,当抚顺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耿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侦查监督部门立即启动快速批捕工作程序,受案后3日即将犯罪嫌疑人耿某某依法从快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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