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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邀兄盗窃 兄弟二人双双领刑受罚
作者:应九根 邹晓明   发布时间:2009-04-02 09:00:44


    4月2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傅国兵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傅国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傅国兵、傅国平系兄弟俩。2008年12月18日,被告人傅国兵因没有摩托车,便向被告人傅国平提出盗窃摩托车,被告人傅国平表示同意。之后,两被告人携带老虎钳、千斤顶等作案工具窜至高安市黄沙镇和八景镇,盗得摩托车两辆。案发后,所盗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缴并返还被害人。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格为人民币763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傅国兵、傅国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傅国兵是主犯,被告人傅国平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傅国兵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上述人名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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