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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上行窃得逞 下车后被抓领刑罚
作者:袁斌   发布时间:2009-04-02 10:20:41


    4月2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涂云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9年1月14日上午,被告人涂云辉乘坐由丰城开往同田的中巴车,站在车门口伺机行窃。11时许,被告人涂云辉见被害人江某在围里提东西上车,便站在江某的旁边。当车行至赣江大桥时,被告人涂云辉乘机在江某左裤袋内窃得现金2700元,窃后在赣江大桥收费站下车。江某经车上的乘客提醒发现被盗,随即下车追上被告人涂云辉,由其同乡报警。被告人涂云辉被迫将窃得的2700元现金全部归还给江某,不久被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涂云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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