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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工地铲车内柴油 油耗子被追刑责
作者:王斌   发布时间:2009-04-04 10:00:57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因盗窃施工工地铲车内柴油,被追究刑事责任。

    顺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经预谋后,于2008年6月21日零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医院北的工地院内,窃得北京丰顺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铲车内的0号柴油188L,价值人民币1171元。被告人王某后被抓获。赃物被扣押并发还。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赃物已起获并发还,为被害单位挽回了损失,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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