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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闸浇地未尽注意义务致民房下沉 村委会担责
作者:史少兵 米录   发布时间:2009-06-01 11:25:00


    村委会开闸放水,因没有适度控制水量,致水在下游大量存积,造成他人房屋地基下沉,屋顶多处裂缝,成为危房。房主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近日,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村委会担责八成,即赔偿房主97887.45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15日,崇礼县某村委会开闸放水,对村南的水浇地进行浇灌。由于水量没有适度控制,加之没有出水口而形成大量积水,致使王某位于地旁的四间平房长时间遭受浸灌,导致房屋房基不均匀下沉,地面、墙体、屋顶多处裂缝,经张家口房屋安全鉴定站鉴定为危险房屋D级标准,构成危房,需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建设工程预算为工程造价122359.32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村委会开闸放水浇地,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原告房屋房基让水浸泡,以致房屋地面、墙体、房屋裂缝成危房,村委会对王某的财产损失应负有重要责任,应给予赔偿。原告受损房屋,地基为干砸石,未用水泥加固,不够坚固,且对积水未采取主动的排除措施存在一定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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