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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通行引发纠纷 法官调解当庭赔偿
作者:肖城   发布时间:2009-06-18 08:48:25


    在自留地钉了篱笆影响通行,引发争执继而发生争斗,双方受损。6月16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3月14日上午,由于被告康谷兰在自己的自留地钉了篱笆,导致其他人不好通行。原告钟瑞兰找到被告要求拆掉篱笆,双方在僵持中引发了吵口继而发生打斗,村干部及其他村民闻讯赶到现场将二人劝开。当时,原告头部被田铲打伤,血流不止,村干部随即要求原告带被告上医院包扎治疗。事后,经鉴定,原告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乙级,被告在打架中也有受伤,经过治疗痊愈后未经鉴定。原告多次找到村委会干部和法律服务所进行调解,被告拒绝赔偿原告医疗费用。

   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口气,于是立即找到原、被告并对他们进行劝导,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6月16日,承办法官将原、被告的家属和村委会干部召集到法院,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通过讲事实,摆道理,辩法析理,化解双方心头的怨气。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等相关费用共7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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