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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种树惹争议 泼粪夫妻与物业公堂对决
作者:何照新 王华伟   发布时间:2009-06-20 09:19:38


    因擅自在开发的土地上种植树木与开发商发生争议,姜某夫妇二人竟然带人将一筒粪便泼入该开发商副总经理的办公室。开发商将夫妇二人诉至法院,夫妇二人就名誉权、财产权损失提起反诉。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夫妇二人向开发商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开发商清理费五千元;开发商赔偿姜某夫妇购树款四千五百元。

    开发商诉称,2009年3月12日,姜某及其妻子因擅自在开发的土地上种植树木而与公司产生争议。在民警协调处理后,姜某及其妻子居然带领三名社会闲散人员,一起强行闯入公司售楼处,将一桶粪便泼入公司副总经理刘某的办公室。开发商认为,姜某夫妇竟然做出如此恶劣的行为,造成公司部分办公用具损坏,为此,开发商要求对方在报纸上赔礼道歉,更换被污损的办公设备,并赔偿被污损字画(黄秋园作品)损失8万元。

    姜某夫妇辩称:其行为并不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开发商也不存在什么财产损失,故不同意开发商的诉讼请求。另外,针对开发商私自拔树的行为,其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返还其栽种的树木并恢复原状,在市级报纸上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名誉损失费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姜某夫妇提出名誉权受损的反诉,因未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法院不予支持。法院综合考虑姜某夫妇侵权行为对开发商的影响和开发商实施侵权行为的范围,恢复被污损的地面、墙面及相关物品的过程中必然产生的相应清理费用,以及姜某夫妇树木损失的事实,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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