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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服务员盗窃老板财物落网受审
作者:冯云虎 程振华 李向东   发布时间:2009-07-01 08:37:14


    俗话说家贼难防,店里的雇员趁老板不留神,将老板的金手链和耳环盗走。6月3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樊花(化名),系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人。2009年4月29日下午14时许,在内乡县城关镇某美容店当服务员的被告人樊花,趁店内无人之际,将该店老板梁某放在其挎包里的千足金手链和耳环盗走,后将千足金耳环销赃于城关镇某首饰行,得赃款527元。案发后,被盗千足金手链已追退失主。后经内乡县物价鉴定中心鉴定,该千足金手链和千足金耳环总共价值3663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樊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定期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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