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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青年娱乐城里吃霸王餐 重伤KTV领班获刑
作者:欧阳玉萍   发布时间:2009-11-02 10:57:02


    欲在娱乐城霸王消费,遭到拒绝后,竟围殴娱乐城的保安人员,致其重伤。近日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钟武兵等五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8年11月26日晚上10时40分许,被告人钟武兵、杜洪福、钟明、钟庆明、廖德胜等人受钟孝伟的邀请在安远县欣山镇乐凯旋KTV娱乐中心唱歌消费后,没有结账便想离开,乐凯旋KTV员工欧阳学峰(领班)、何亿勇上前拦阻,要求付清消费款,遭到拒绝。随后,五被告人用拳脚殴打被害人欧阳学峰、何亿勇,将被害人何亿勇、欧阳学峰打倒在地,同时还用KTV门口的花盆砸向已躺在地上的欧阳学峰,后五被告人驾车离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欧阳学峰伤情为重伤甲级,被害人何亿勇伤情为轻微伤甲级。

    另查明,2009年4月,五被告人先后到安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与五被告人家属就附带民事达成了协议,赔偿了两被害人经济损失17.3万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撤诉,并对五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他们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武兵、杜洪福、钟明、钟庆明、廖德胜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五被告人事先虽无预谋,但从其伤害行为看,均有伤害被害人的共同故意,被害人的伤害后果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认定为共同犯罪。五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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