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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满一年 狠心丈夫冷暴力急甩患病妻
作者:吕松 邹鹏举 许小兰   发布时间:2009-11-04 14:53:01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升华。”而对于原告马甲与刘乙来说,婚姻却是他们的爱情坟墓。日前,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马甲与刘乙离婚,马甲给予刘乙经济帮助20000元。

    自由恋爱的马甲和刘乙在亲友的祝福下于2008年12月24日举行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去江苏打工。2009年5月份,刘乙因为身体不适,就回家乡医院检查。后来怀有身孕的刘乙被医生诊断为脑梗塞,需要长期服用药物以维持身体状况。因药物对胎儿刺激太大,刘乙不得已含泪做了引产手术。在刘乙忍受精神和身体双重打击的时候,没有等来离家出走的丈夫的安慰和照顾,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一纸离婚传票。

    法院经认为,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原、被告这一明确表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被告患有脑梗塞,出院后需长期服药,原、被告离婚后,原告应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帮助。遂判决:准予原告马甲与被告刘乙离婚,原告马甲给予被告刘乙经济帮助20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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