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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拉客名为“敲背” 二人合作实则盗窃
作者:王增根   发布时间:2009-11-26 16:18:57


    吴某、姚某系同乡,均为外出务工人员,两人结识后,很快便狼狈为奸,上演了一出拉客敲背、乘机盗窃的“好戏”。日前,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以罚金。

    2009年7月,被告人姚某在海门市某批发市场附近拉客,将被害人杨某带至事先布置好的出租房内敲背,被告人吴某乘杨某接受敲背之际,潜入房内,从杨某脱下的衣裤袋内窃得现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能自愿认罪,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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