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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修理工“学以致用”专偷“切诺基”被判刑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09-12-02 09:17:45


    两个汽车修理工结伙多次偷汽车,专挑“切诺基”下手。2009年12月1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四千元。

    被告人高某、何某均为来京务工人员,来京后学习修车技术。他们曾同在一家汽车修理店当修理工,专修“切诺基”汽车。在修理店工作积累下来的修理经验使得两名被告人十分熟悉该车型,他们能轻易将车发动后开走。2009年5月至7月间,二被告人先后多次盗窃“切诺基”汽车和车轮胎。截止案发时,高某参与盗窃四起,一起未遂,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45300余元;何某参与盗窃三起,一起未遂,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32300余元。2009年7月14日,高某被抓获,并于当日协助民警将何某抓获。

    昌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高某有立功情节,两名被告人均有部分犯罪系未遂,且坦白部分犯罪事实。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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