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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树荫遮耕田 16年老树让光线
作者:罗凯   发布时间:2009-12-16 11:32:00


    16年前,相邻两地交界处自然生长了两棵树。如今,两棵树的树根已深扎入南侧的宅基地,树头却探向北侧的可耕地,繁茂的枝叶象伞一样遮阳在毗邻北侧的农作物上。12月15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作出宣判,判令被告胡某伐除其屋后与原告刘某毗邻的一颗皮树和一颗槐树,不得影响原告农作物的生长。

    经审理查明,被告胡某的宅基地与原告刘某的可耕地南北相邻,宅基地位南,可耕地居北。16年前,两地交界偏宅基地处自然生长了两棵树:一颗皮树、一颗槐树。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棵树愈长愈大,其繁茂枝叶形成的树荫也越来越多地遮阳了原告的农作物,影响了原告部分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2008年6月,原告刘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胡某排除妨害伐除两棵树,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经庭外调解,被告承诺其将于2009年1月15日主动砍伐此两棵树,原告撤回起诉。但承诺到期后,被告并未依据承诺砍伐两棵树,虽经法官多次亲临现场劝说调解,被告依然拒绝砍伐,刘某遂再次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胡某排除妨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棵树虽然生长在被告的宅基地上,但树头却探向了原告的可耕地,其繁茂的枝叶形成的树荫也遮挡了原告农作物的采光,影响了原告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原告要求被告排除妨害的理由正当,其请求应予支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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