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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技师学院一班主任截留学费携款潜逃被判10年
作者:何绍荣 赖鹏秀 发布时间:2010-01-13 14:20:16
1月13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廖萍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赣州技师学院是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廖萍受赣州技师学院聘任,是专职班主任,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生活起居、班风班纪、代收学杂费并开具收据等事务。2008年8月至9月,廖萍收取所带班级的学杂费331640元。9月1日至5日,廖萍将其中的20.6万元上交赣州技师学院财务,截留剩余款的125640元。后来,廖萍又将剩余款中的11万元存入其表妹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联卡中。2008年9月30日晚,廖萍携带15640元潜逃到广东省惠州市等地。2009年6月6日,廖萍在南昌市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萍系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已构成贪污罪。因廖萍的家属已退清全部赃款,因此对廖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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