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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打架 滚烫热油泼向无辜第三人
作者: 卢志成 杨帆    发布时间:2010-02-03 11:19:11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受理了一起无辜被热油烫伤请求人身伤害赔偿的案件。

    原告龙某诉称,2009年6月25日,原告在回龙观某餐馆厨房面条间工作时,发现被告崔某与被告余某发生口角撕扯,遂上前劝架。不料当他走到被告余某身后时,崔某顺手将身边的热油锅掀起,向余某泼了过来。余某躲过,热油泼到了原告龙某身上,造成龙某四肢及颈部、胸部大面积烫伤。此后,原告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巨额医疗费。现在原告虽已出院,但身体大量伤疤仍需后续治疗。原告就赔偿问题多次与两被告协商,未果。为此,原告以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两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治疗费共计9万余元。

    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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