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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监局原局长谢光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作者:曾妍 淋伟   发布时间:2010-03-31 09:19:27


    3月3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光祥(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谢光祥利用担任湖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及湖南煤监局、湖南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事故处理、证照办理、设备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徐丙凤、其子谢琳峰(均另案处理)共同收受邹某某、刘某某、陈某某等人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19.038133万元。其中谢光祥单独收受110.758133万元,与其妻共同收受12万元,与其子共同收受96.28万元。

    该案将定期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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