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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外贸进出口公司经理涉两罪一审被判12年
作者:王来勇 杜家印   发布时间:2010-04-13 16:28:33


    安徽省淮南市外贸进出口公司经理的程宏伦,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经八公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出有期徒刑十二年。

    50岁的程宏伦,高中文化,去年5月15日,因涉嫌贪污罪被该检察院刑事拘留,同月27日批准逮捕,期间曾被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恢复审理后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期审理一个月。

    2004年2月间,为建立淮南市思创贸易有限公司,安排财务科人员从城市信用社实业分社以“收购款”的名义从外贸进出口公司账户取款289万元,2月23日,取出30万分别存入江某、李某、吴某、张某当日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帐户。2月25日,程宏伦又取出120万缴入淮南市思创贸易有限公司账户,当日通过淮南一会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3月1日,经淮南市工商局批准,成立了淮南市思刨贸易有限公司,程宏伦成为法人代表。

    法院审理认为,程宏伦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91277元,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人民币1500000,用于注册私营性质的公司,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罪成立。鉴于程宏伦退出赃款64800元,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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