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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犯罪人逃亡18载后被判刑
作者:冯润泉 梁树文   发布时间:2010-05-18 14:00:02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逃亡18年后被警方擒获,日前,白城市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张立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张立家犯故意伤害罪,并依据1979年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1992年11月,家住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的张立家因为和李某在打牌过程中发生口角,后厮打在一起。厮打过程中,张立家用螺丝刀扎伤李某头部,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时不治身亡。案发后,张立家乘火车逃至沈阳、大连等地靠打工生活,切断了与家人的联系。直到去年10月被抓。

  一审法院认为,张立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案发至今时间久远,社会危害性小,被告人家属积极主动给被害人赔偿,酌定从轻处罚。并认为该案适用1979年《刑法》,遂对张立家作出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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