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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现场变战场 新人不入洞房进法院
发布时间:2010-08-18 10:53:24


    今年5月,新人王某与周某广邀亲朋举办结婚典礼,不想在典礼当天,双方与对方的亲属发生争吵,最终大打出手。典礼不欢而散,新郎、新娘未进洞房先入法院,周某于日前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周某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5月举办结婚典礼。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在举行结婚典礼当天被告和原告亲属发生纠纷,随即被告对原告家属大打出手,导致原告叔叔眼眶骨折,表弟受伤。婚礼不欢而散,现双方矛盾难以调和,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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