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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女子因琐事致人重伤潜逃16年
作者:张田三 王玉亮 发布时间:2010-09-14 11:25:32
因家庭琐事而持刀砍伤丈夫的姐姐后畏罪潜逃16年终落网,9月13日,山东省安丘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李某,女,1967年生,汉族,中学文化程度,家住山东省安丘市。1994年2月2日的一天晚上,李某丈夫的姐姐王某回娘家看望父母亲,在闲聊中,因家庭琐事,王某与正在做饭的李某发生争吵,情急之下,李某遂捡起身边的菜刀照王某的面部砍去。经法医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于1994年7月18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然而李某行凶后一直在逃,遂对其进行网上通辑。负责此案的办案民警虽然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对追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先后十余次远赴河南、天津、青岛等省市追查其下落。 今年5月份,获悉李某可能在烟台藏匿线索后,办案民警三赴烟台,明察暗访,深入排查,日夜蹲守。7月21日,在烟台市莱山区某镇批发市场发现李某行踪后,成功将其抓获。 李某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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