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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诉至法院解恩仇
发布时间:2011-02-17 10:13: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桂兰)
日前,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儿子向父母道歉认错,父亲撤回要儿子及儿媳搬出住处的诉讼请求。
义和文系父子关系,文结婚时没有房子,故义让文住在家里,谁知婆媳不和,经常为琐事发生争执,故义诉至法院并诉称,自己与妻子已年过70岁,一般工人家庭,靠退休金维持生活,自儿子与儿媳和孙女搬进家中居住,大家开始相处还算和谐,半年后,文私欲膨帐,意图霸占房产(义和妻子所购买的房子),想让老俩口回老家居住。文夫妇借故经常侮骂二老,更为让人难以容忍的是经常殴打二老,两老人曾经多次报警,公安人员也多次对文他们进行批评教育,但文夫妇毫无悔改之意。2010年12月1日下午5时,文借故殴打义,秋(文的母亲)向文求情,谁知文竟用巴掌打秋数个嘴巴,又往秋的腰部用脚猛踢,至今疼痛难忍。为安度晚年,维护老俩口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儿与儿媳及孙女从住处搬出。 文答辩称,自己与妻子结婚时,义答应给买房子,后来没买成,让两人住在家里。义太自私,根本不象老人样,经常为一些小事找事吵架。前些日子吵架后他们就搬出去了,不告诉我们他们的住处,我们要去看他们,他们不告诉我他们住哪,父母太自私了,一点也不为孩子着想还恶人先告状,再说现在房价太高,怎样能买得起房子呢?故自己与妻子答辩诉求:1、我们可以搬出去住,二老要付给我们5万元的安家费。2、二老交出老家房子的房契和有关证明(老家还有老房子),3、诉讼费由二老承担。 经法庭调解,义、秋和儿子和解,文向父母表示道歉,以后决不再和父母吵架要和睦相处,动手打人的行为决不会再发生,自己努力去打工争钱,争取用自己的力量去买房居住。故义当庭表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回家享受天伦之乐。(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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