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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狗牟利未得逞 转化抢劫反获刑
发布时间:2011-03-11 10:43: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华 胡晓瑜)   被告人李之冰听说药狗可以牟利赚钱,于是便动了药狗的念头,没想到刚出手就被抓获,在抗拒抓捕的过程中将受害人致伤,构成犯罪。3月7日,河南省太康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之冰构成抢劫罪,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之冰是河南睢县人,2010年11月23日晚7时许,被告人李之冰驾驶一辆黑色弯梁铃木牌摩托车,携带自制药狗蛋、弩机窜至太康县龙曲镇龙西村用药盗狗,在其将狗药死逃走时,被正在村里巡逻的队员王东等人发现,李之冰抗拒抓捕将王东打伤,经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技术法医学检验鉴定,王东伤情属轻微伤。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就民事赔偿问题李之冰及其家人已与受害人王东达成调解协议,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之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本案中,被告人李之冰未劫得财物,也未致人轻伤以上伤害,应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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