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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调解技巧 讲究审判细节
永清法院推行“六步十法”深化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11-06-23 09:34: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福生)   在审判工作中,河北省永清县法院一直注重抓好诉讼各环节的调解工作,并不断总结探索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逐步推行“六步十法”,使该院案件调解率得到稳步提高。2010年,永清法院取得了民商案件调解率92%,附带民事调解率100%,执行和解率61%的司法效果。2011年以来,民商案件调解率达98.4%,附带民事调解率达100%,执行和解率达到7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深化,使法院工作更富成效,案件调解的不断强化,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的终极目标,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社会管理创新。

    “六步”即诉前分流先调解、诉调对接助调解、庭前教育巧调解、庭审引导促调解、庭后辩法深调解、判后释法再调解。诉前分流先调解就是立案之前先行做好劝导、分流工作,引导当事人走诉讼调解之路,并做好热线答疑解惑,在立案大厅和各法庭都设立诉前调解庭,注重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诉调对接助调解就是深入案发地村街寻找双方最信任的人,或聘请人民陪审员、特邀诉讼调解员、退休干部、族长等让他们参与案件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庭前教育巧调解就是在开庭前开展“五讲”,即向当事人讲事实、讲法律、法规、讲判例、讲情理、讲利弊,让双方当事人改变心态,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坐到调解桌上来;庭审引导促调解就是充分利用双方代理人、亲朋好友、证人在场的时机,采取休庭办法,引导他们去劝说双方当事人,促成调解;庭后辩法深调解就是开庭后,由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接受调解可以节省时间、费用等优势,促成双方接受调解方式;判后释法再调解就是针对判后一些仍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针对判决内容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调解解决,这样使调解工作渗透到案件审理全过程。

    “十法”即归纳出优点明示调解法、类案集中调解法、源头清障调解法、冷却择机调解法、亲友加盟调解法、对接调解法、保全促进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附加条件调解法、案例提示调解法等十种具体调解方法,用于指导审判实践,加之审判人员的灵活运用,促进案件的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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