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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反目 法官调解挽亲情
发布时间:2011-08-03 09:26: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照全)   2011年7月26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芒部中心法庭三位干警驱车来到镇雄县赤水源镇螳螂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原告王万珍诉被告罗代田赡养纠纷和健康权纠纷两案。

    王万珍系罗代田的母亲,丈夫于22年前逝世,含辛茹苦将七个子女抚养长大,现在都已成家立业,一家人其乐融融。可是从去年以来,王万珍发现次子罗代田对自己不闻不问,生活上也不照管。2011年5月26日晚,罗代田因合伙经营矛盾与二姐发生抓扯,不小心将出来劝阻的母亲推倒在地,后王万珍去县人民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500元,一气之下将儿子告到法庭。

    法庭通过调查了解到,罗代田因为怀疑两个姐姐要回来争父母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加之母亲和两个姐姐走得比较近,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就疏远了母亲。庭审中,承办法官先指出罗代田的错误,后从法律的角度讲,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罗代田经过法官一番释法析理之后,表示自愿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400元,并赔偿母亲医疗费35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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