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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残疾起诉离婚 三调联动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1-09-30 09:23: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盛奎伟)
9月29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罗溪法庭通过三调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握手言和。
原告徐婷与被告金华均是智力残疾,两人在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便登记结婚,结婚后,由于两人各方面差异较大,两人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过生活,加之原告母亲的干预,最终使两人走上离婚的道路。该案在受理后,经了解,原、被告结婚后一起生活时间较短,且未生育子女,被告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双方最大的分歧是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 因案件的特殊性,两当事人均是智力残疾,且双方父母在事情的处理上情绪都比较激动,都不肯让步,一度使案件陷入僵局。为了化解双方两个家庭的矛盾,使案件能有一个圆满的解决,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协商此案,同时采取分开做当事人工作的方法,促使案件得以尽快解决;另外,法庭充分利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协同乡、村、组各级调解组织到当事人家里做工作。经过法庭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多次调解,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懈坚持和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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