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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认为检查存失误 经调解医院补偿两千
发布时间:2011-11-03 16:16: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仁良)   患者在家中不慎跌倒,到医院进行检查,后认为医生在检查中存在失误,于是要求医院赔偿,经过调解,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2011年6月27日,原告穆自春因在家中不慎跌倒,摔伤右侧腰肋部,致使右侧腰肋部疼痛、活动受限,2011年7月1日,穆自春到医院就诊,值班医生检查后要求患者摄腰椎正侧位片检查,摄片诊断意见为腰2-5椎体侧缘不同程度骨质增生,随后原告再到门诊就诊,值班医生考虑右侧肋骨有骨折征象,并给予做相关检查(胸廓挤压试验等检查),患者突感疼痛加剧,值班医生告知右侧肋骨已经骨折,随后值班医生再次领患者到摄片处行摄片检查,结果显示:腰2-5椎体侧缘不同程度骨质增生;右侧第11、12肋骨线性骨折征象,未见明显错移位征象。患者和家属认为医生在检查过程中用力过大,存在疏忽及失误,要求赔偿。

    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退还原告的药费、检查费,再给予穆自春各项补偿人民币2000元。此案调解结案,现该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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