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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运动”史料图片遇盗用 新华书店被诉
发布时间:2011-11-07 10:34: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虹蕴)   日前,北京市东城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诉被告吉林人民出版社、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2009年4月,原告完成了《新时代的先声——五四新文化运动》一书的创作,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各个阶段进行描述,是该书的合法著作权人。后原告发现,被告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于2009年10月发行了《图书新文化运动》一书,并于2010年1月进行了再版。在该书的一、二版中,被告吉林人民出版社未经原告的同意,在既未署名也未付费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新时代先声》一书中的图片及文字说明共54处,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公开销售了侵权图书。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以及汇编权等多项合法权利,且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7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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