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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终日打吵闹 七旬妇无奈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4-26 13:56:04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胡静)   古稀老人为儿女无奈上公堂。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方英的子女与被告黄文龙的子女终于为情所动,原告方英与被告黄文龙也终于解开心结,携手归家。

    2009年11月10日,现年72岁的方英与黄文龙喜结良缘,登记结婚。方英和黄文龙都是老年孤独一人,方英有一儿两女,黄文龙有两儿两女,双方儿女都已成年,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和忙碌。原告方英与被告黄文龙都喜爱跳“广场舞”,一般都是作为舞伴,时日一长,双方产生了感情。为免于老来无伴,遂双方找来媒人刘美娇,按照习俗,不理睬儿女的反对,登记结为了夫妇。两人感情一向很好,又有共同的喜好,两人双双出入,羡煞旁人。

    可是,好景不长,双方儿女没有因为父母的结合而和睦相处。黄文龙的大儿子忌讳方英住于他家,矛盾不断。方英的儿女为母亲的寄人篱下而叫屈,双方儿女经常吵架,关系越来越恶化。而今,又为以后如何继承方英和黄文龙的财产而争吵不休。两年来,双方儿女几乎每日一超,甚至大打出手,邻居都议论纷纷。方英和黄文龙的感情也因为双方儿女的摩擦而越来越不牢固,也经常为儿女争吵不休。2011年12月23日,双方儿女大打出手,两老人终于也冷战起来。2012年4月份,原告方英某为了自己的儿女,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方英与被告黄文龙感情基础坚固,一向很好,都是为了儿女而闹不和,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发生争吵属难以避免,只要夫妻双方加强沟通理解,互谅互让,多做做子女的工作,消除双方的误会,以负责的态度对待婚姻和家庭,夫妻感情仍有和好之可能。鉴于此种情形,主审法官把原告和被告及双方的子女都叫在一起,以方英为了子女放弃自己的感情、方英与黄文龙的感情很好为由,希望子女为父母着想,做双方子女的工作。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工作,双方儿女表示会试着相处,为父母着想,原告方英与被告黄文龙也终于展开眉锁,原告方英某自动撤诉,两人携手回家。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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