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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假相亲惹祸上身被“假戏真做”
发布时间:2012-05-10 14:14: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玉芳 徐娟)
为了帮朋友的忙假装与人相亲,送羊入虎口被相亲对象强奸。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赖小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春节前夕,被告人赖小均看上女孩王某便缠上去追求,因王某有男朋友便予以拒绝,赖小均恼羞成怒扬言要找王某男朋友的麻烦,王某心生惧意便找朋友夏某帮忙,夏某出主意把表姐彭某介绍给赖小均假扮女朋友来转移其注意力。彭某已有男友,但经不住表妹的哀求便同意了。 2012年1月23日上午,赖小均在遂川县城东路小区“飞燕溜冰场”经王某介绍与彭某相亲结识,彭某假装同意与赖小均处朋友。被告人赖小均便提出出去玩,并向被害人彭某提议一起去“才子商务宾馆”拿衣服,于是二人一同来到该酒店201房。在房内,被告人赖小均先让彭某上网,尔后趁机对彭某动手动脚并拉扯搂抱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彭某多次要求离开但均遭到被告人赖小均的阻止。被害人彭某见无法脱身便无奈接受被告人赖小均提出的和衣在床上休息一下再离开的建议,被告人赖小均趁机将彭某强行搂住,且不理会彭某的抗拒和哀求,强行抚摸、亲吻彭某,彭某告知其正在月经期,但被告人赖小均仍不予理会继续脱彭某的衣服及裤子,并用手摸彭某的私处,后被告人赖小均在发现彭某确实处于月经期遂放弃了实施强奸的犯罪。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赖小均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赖小均在实施强奸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赖小均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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