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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起色心深夜强奸女网友未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2-05 14:10:29


     本网讯(黄柳萍)   俗语曰:“酒能成事,酒能败事。”如果过量饮酒,除了会伤身之外,还有可能会一时头脑发晕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2012年8月20日,家住广西象州县某镇的莫汉森就因为醉酒后起色心,以至于让自己悔恨终身。

    当天,莫汉森用手机发短信给认识不久的苏婉儿,邀请她到象州县城玩。19时左右,苏婉儿就乘车赶到象州县城,与莫汉森一起到某KTV喝酒、唱歌,凌晨1点钟左右,莫汉森与其朋友温建国将她送到某旅舍开房住宿。凌晨2点,莫汉森就借着酒意窜到苏婉儿的床上,欲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苏婉儿当即强烈反抗。睡在隔壁床铺的黄建被吵醒后进行干预,莫汉森因此未得逞。当日5时许,被害人苏婉儿就到象州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随后,公安侦查人员将被告人莫汉森抓获归案。

    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莫汉森的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苏婉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取得被害人苏婉儿的谅解。象州县人民法院遂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莫汉森有期徒刑九个月。

    (文中案件的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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