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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强奸堂嫂未遂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06 16:16:33
本网讯(通讯员 谢健)
广西全州一男子与朋友相邀到其堂哥家里吃饭,酒醉后欲强奸其堂嫂蒋某某,因蒋某某极力反抗而未得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庾某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28日19时许,被告人庾某军与本村的庾某文、庾某林等人在其堂哥庾某某家吃饭。吃完饭后庾某文等人各自回家,被告人庾某军则因喝了酒在庾某某家休息。后被告人庾某军趁妇女蒋某某不注意时,进入其房间,并强行将蒋某某按在床上对其进行摸弄,准备行奸时因蒋某某的极力反抗而未得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庾某军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庾某军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庾某军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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