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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逆行停车压死一孩童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2-05-22 11:07: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艳丽)
一男子逆行停车,车辆起步时也没有查看周围的情况,致使一幼童无辜死亡。近日,江西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袁景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2012年2月2日11时许,被告人袁景任驾驶浙A5857X号小型客车在立新乡鄢湾村路段未按顺行方向临时停车,车辆起步时未能查看车辆周围情况,没发现小孩熊如意(2008年3月30日出生),致其车左后轮碾压熊如意,案发后,被告人袁景任即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被害人熊如意在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景任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袁景任主动报警等候交警处理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景任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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