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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落款写绰号 化肥商起诉客户证据不足撤诉
发布时间:2012-08-10 10:00:01


     本网讯(通讯员 陈二伟)   “没想到法院对我们当事人这么耐心,虽然最终没有达到我最初的起诉目的,但通过这次诉讼我真的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近日,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细致的庭审调查及向原告马某就相关法律问题耐心具体的解答,原告马某主动申请撤回诉讼,并对法官的法律释疑表示真诚的感谢。

    马某系怀远县某乡镇一化肥销售商,在每年农忙季节都会销售大量的农用肥。当然,其中也有部分客户暂时没有现金而欠款。被告李某就是欠款人之一。在马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的情况下,马某向怀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给付欠款。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表示确实从马某处购买了化肥,但是并没有欠款。马某拿出欠条以示证明,但欠条上欠款人处只写了“小狼”一外号,而李某也并不认可“小狼”是其别名。

  在马某无法证明“小狼”就是被告李某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就本案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向原告马某示明。在法官的耐心细致解释下,马某主动要求撤回起诉,并对法官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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