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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布信息网控动向 惠山法院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2-10-10 15:49:48


     本网讯(通讯员 蒋瀚鹏 华茜)   近日,江苏省无锡惠山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巧妙捕捉信息,在被执行人转移不动产之际成功执得10万执行款,一起棘手的“骨头案”圆满执结。

    申请人常某从事海鲜生意,负责为被执行人汤某经营的饭店供货。因为合作日久,常某平时送货时不结清货款,而是每月底结算。然而,随着汤某饭店生意日渐衰落,开始经常拖欠海鲜货款。至2011年7月,汤某结欠常某10余万货款,常某多次催讨不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汤某仍未履行,常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汤某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家饭店及一辆宝马汽车,但无存款及房产。从调查中法官获悉,汤某为福建来锡商人,因经营不善,饭店生意已十分惨淡,仅靠参与团购吸引客源筹得部分饭店维护费用,基本没有盈利。而宝马汽车发生过交通事故,车严重扭曲变形,因汤某无力承担维修费用,此车搁置在修理店已一年有余。

    执行法官在修理店找到宝马车,查封了此车。汤某对自己的债务并不抵赖,但提出要等经济状况好转后分期偿还。汤某的还款方案并不能得到常某的认同,常某要求汤某一次性付清。此后,常某多次到汤某饭店催讨并发生争执,扰乱饭店正常经营。法官获悉常某的过激行为后多次及时劝阻,要求其理性维权。

    事实上,在实地查看过程中,执行法官已经开始通过做外围工作掌握汤某的动向。通过对饭店员工释法明理,取得了饭店员工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主动配合,及时提供汤某的信息;通过和当地工商所取得联系,随时了解饭店经营情况的变化。今年8月底,执行法官得到消息称汤某有意转让该饭店,立即第一时间与买受方取得联系。当买受方与汤某确定付款日期后,执行法官于当日找到汤某,将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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