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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轻信他人赊饲料 三年苦苦追讨终有果
发布时间:2012-11-22 16:14:16


     本网讯(通讯员 王川)   赊销饲料给人饲养家禽后,由于收不到货款,自已苦苦追讨了几年。2012年11月21日上午,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之下,兰天立终于拿到了货款。

    2009年3月13日,覃斌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要70岁的兰天立先给自已赊销饲料回去饲养家禽,待到8月份自已将家禽出卖后付货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兰天立看在覃斌较为老实,便同意了覃斌以登记的方式先提饲料回去。

    到了8月下旬,覃斌共提走饲料货款为11960元,却一直没有还货款。九月初,兰天立便亲自去找覃斌,可覃斌原所饲养的家禽已全出卖,覃斌本人已外出打工。再后来的三年中,兰天立每隔3到5个月又往覃斌家跑一趟,但是一直没有结果。直到2012年8月12日,兰天立见到了覃斌,便要他还款,未果。8月18日,到法院起诉要回饲料款11960元和利息3588元。

    9月17日上午,承办法官将双方约定到庭,在覃斌向兰天立表示道歉之下主持了双方调解,在调解中,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教育和疏导,双方就兰天立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协商,最后在互谅互让中达成了协议:被告覃斌自愿支付饲料款11960元和利息1540元共计13500元给兰天立,并当庭先兑现3500元,余下10000元在月底前付清;原告兰天立自愿放弃利息2048元不追偿。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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