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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法院助力特困企业走出困境
发布时间:2012-10-18 14:40:51
本网讯(通讯员 梁丽 张锦成)
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是残疾职工比例占职工总数百分之三十的私营企业,主要产品为水泥包装袋等塑料制品,销往全省各地。近几年来,由于受市场经济不景气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大部分货款无法收回,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残疾职工的正常生活。
为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企业走出困境,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选择了具备一定还款能力但又恶意长期拖欠货款的元江、凤庆、永德三地的三家客户,向云南省石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企业追回欠款,使企业走上正轨。 石屏县人民法院在受理三件案件的同时,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办案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告知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可以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扣押三个被告的财产或冻结银行存款。在收到该公司诉讼保全申请后,石屏县人民法院迅速作出诉讼保全民事裁定,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分赴元江、凤庆、永德三地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或冻结银行存款。经过执行干警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当地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冻结被告银行存款100余万元,查封、扣押了被告的部份财产。三被告的银行存款被冻结、财产被查封后,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与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联系,并将所欠的近190万元货款如数汇至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账户。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收到货款后向石屏县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起诉。 至此,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起诉的三家客户的货款全部收回,公司逐渐恢复了昔日的生机和活力。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及结案后,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多次致电该法院的法官表示感谢。此案的顺利结案,既使在困境中的企业有了新生的机会,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成功实现了“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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