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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正家的“天平”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太平法庭调解离婚案工作侧记 作者:吕婕 甘祥杨 发布时间:2012-10-09 10:38:50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家庭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处于最基层的乡镇法庭更是成为化解广大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的桥头堡。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面对逐年上升的离婚案件,法庭法官首先甘当“和事佬”,从调解和好入手,积极发现夫妻双方矛盾的根源,耐心细致地做好夫妻之间的调和工作,劝回大量轻率离婚、义愤离婚的诉讼当事人。2012年至今,太平法庭共调和离婚案件共19件。其中诉前调和16件,经法庭调解后撤诉9件。 因网相恋因“小三”决裂 法官巧打亲情牌 “80后”小青年阮某和梁某(女)在2007年在网上认识,2009年生育有一儿子,2011年补办结婚证。2012年,丈夫阮某突然提出离婚,梁某不同意。阮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2年5月16日,该案在太平法庭开庭审理。通过了解法官得知,阮某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自己在外面有了新的感情,想和小三结婚。法官认为从双方的认识过程可以看到,夫妻双方通过自由恋爱认识并组建家庭,夫妻感情基础好,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仍有和好可能。于是,法官不急于判决,而是开展了调解工作。法官针对夫妻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严厉批评了男方对家庭不负责行为,自己有错在先却起诉自己深爱的妻子要求离婚,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同时,法官将夫妻双方的父母和小孩请到法庭,在法官的调解下,在父母的劝说下,阮某看着在法庭办公室高兴玩耍的儿子,再也忍不住眼中的泪水,向自己的妻子、父母哭诉,称自己是一时糊涂、鬼迷心窍,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了,愿意和妻子和好如初,决定痛改前非。 法官看着一家人破镜重圆,会心地笑了,法庭干警也为他们家庭的团聚感到高兴。 为争小孩姓名权 上门女婿被逐出门 2011年2月,家住新和镇新村的颜某(女)和宁明县那堪乡的叶某通过网络相恋,并于2012年4月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儿子。两人在恋爱时候,双方商量好结婚后到男方到女方家居住,叶某作为上门女婿,生育孩子后孩子随女方姓。婚后,叶某在妻子家与其家人相处不是十分融洽,经常吵架,娘家人都认为其好吃懒做,生活上难以沟通,难以相处。尤其是儿子出生后,叶某不顾婚前的约定,偷出户口簿,瞒着家人替儿子以叶姓上了户口,为此,叶某与妻子及其家人起了激烈的冲突,娘家人更是把叶某赶出了家门。妻子颜某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 由于在该案中,开庭及调解时当事人双方家人及亲戚多人到场,双方其他家庭成员对新生儿姓名问题都据理力争,毫不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或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谈话调解,法官着重做原告颜某的调解工作,指出小孩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法理和情理上都不影响其与父母双方的血缘和亲情关系。法官劝导颜某理性面对问题,虽然双方婚前有过约定,但现在不能仅因为这个问题便放弃了感情、婚姻、家庭,而应该从感情上、从为小孩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上慎重考虑。经过法官的四次调解,颜某终于打开了心结,撤回起诉。 诉前巧调离婚案 夫妻双双把家还 恋爱时体贴有加的男友,结婚后却变成了早出晚归、对自己和女儿不管不顾的丈夫,廖某在失望之余提出了离婚。 家住太平镇的廖某(女)与林某于2009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廖某发现,原来温柔体贴的林某和自己在性格上差异较大,在日常生活中两人经常发生争吵。更令廖某可气的是,丈夫林某经常和朋友在外面吃喝、很晚回家,对自己和年幼的女儿不管不问、态度冷淡。2011年3月,在一次争吵过后,廖某为了赌气便搬出去住了。本想着丈夫能够前来道歉并接回自己回家,不料过了好几个月却不见林某前来,廖某一气之下来到了太平法庭起诉离婚。 主办法官接到这个案件后,通过和当事人谈话、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双方经过自由恋爱结婚,感情基础好,并且在婚后生育了女儿,虽然在共同生活中争吵不断、但都是为生活琐事,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只是缺少有效的沟通和相互谅解,有调解和好的可能。法官并不急于马上立案开庭,而是组织双方坐下心平气和的谈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进行庭前调解。这时,廖某才道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其实她并不是真想离婚,而是想通过起诉离婚让丈夫多关心自己和女儿,不要老是在外面吃喝,不顾及家人的感受。法官也借此时机严肃的批评了林某,教育林某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要多给家人关爱,履行家庭义务,维护家庭稳定。在法官的开导下林某也表示其实自己也十分珍惜这段感情和婚姻,对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和懊恼。林某当场向妻子廖某道歉,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照后好家人,认真履行家庭义务。而廖某也决定给被告一个机会,当即表示撤回了起诉。原本怒气冲冲到来的夫妻俩,手牵着手离开了法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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