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超)
湖南省临武县一王姓男子约见QQ好友后并将其骗至宾馆进行强暴,日前,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1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王某通过QQ聊天中认识了被害人邓某,在聊天中,王某得知邓某在临武县“美人坊”做事。2011年10月2日16时许,王某到“美人坊”去见了邓某,第一次见面后,王某觉得邓某长得不错,遂动了奸淫的念头,随后,王某故意约邓某出来逛街,逛至晚上22时许,邓某想回家时,王某称骑摩托车送邓某回去,并又谎称摩托车钥匙放在临武县城金融宾馆808房间内,要邓某跟他一起去取摩托车钥匙,将邓某骗至金融宾馆808房间,进了房间后,王某提出要邓某做其女朋友,并要她陪其在宾馆过夜,邓某不肯,王某则抱住邓某并亲她的脸,但被邓某用力推开,王某不顾邓某的反抗,再次用力将她推倒在房间内的床上,将其压在身下,并摸其胸部。邓某用力推打王某,并不停地掐他,在反抗时将王某的手掌掐烂,王某不顾邓某激烈挣扎,将她的双手按在床上,强行与邓某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污妇女一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交待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