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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携带工具偷盗电动车被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3-01-14 11:26:21


     本网讯(杜鹃)   一女子将盗来的电动车推至一小巷中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玉芬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查明,2012年8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刘玉芬携带螺丝刀、扳手、钥匙等作案工具窜至本市老城区沃尔玛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当行至“海澜之家”店门前时,发现停放一辆“绿源”牌黑色电动车没有加锁,便将该车推至建设路综合贸易蔬菜市场后的小巷内,并试图用作案工具发动该电动车未果,被巡逻至此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玉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窃取失主夏根龙的电动车,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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