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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承接工程致残 法官调判终结10年矛盾
发布时间:2013-05-02 16:29:09
本网讯(通讯员 井庆淼 李桂英)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领到赔偿款那刻忍不住失声痛哭,十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在黑龙江省泰来法院法官坚持不屑的努力执行下终于画上了句号。
李航是一位木匠,2000年,他与吴浩合伙承接了章领宇的一项工程后,在一次切割木头的操作中,不慎被木头击中腹部,造成脾部摘除七级伤残的后果。出院后李航多次找到章领宇和吴浩,要求二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吴浩认为是章领宇自己操失误造成的,不同意赔偿,章领宇认为自己将工程承包给了李航与吴浩,也不同意赔偿,仅支付了李航治疗期间的部分费用。 在李航多年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吴浩、章领宇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自从李航脾部摘除后便丧失了劳动能力,其妻也没有工作,生活日益困难。吴浩因一审判决承担经济责任,怕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敢回家,长年在外不敢同妻儿团聚。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后,李航不服又继续申诉,最后由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再审,再审法官积极做几方当事人的工作。但吴浩、章领宇都不同意李航的赔偿数额,几次调解当事人情绪都十分激动以失败告终。在几次到李航家送达中再审法官发现李航和妻子没有生活来源,挤在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条件十分艰苦。又帮助李航到社区申请低保,并得到了批准。法官又多次做三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三方终达成了协议。 泰来法院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活动以来,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推进全员、全流程、全领域、全系统联动、全社会联动调解的“五全调解”模式,共同构建调解工作体系,为县域的稳定与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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