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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老板拦路向外来车要“空车费”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28 10:24:19
本网讯(蒋德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货车老板李启爱因木材老板黄金雄雇请外来货车到其本屯拉木头为由,拦路索要“空车费”作为其损失赔偿金,不料却触犯刑法,被判敲诈勒索。 经审理查明:3月5日上午,被告人李启爱因木材老板黄金雄雇请他人的货车到其本屯拉木头却没有雇请其货车而恼火,便用其货车将道路堵住,不让黄金雄拉木头的车辆通过。然后以因黄金雄不雇请其车辆而造成其损失为由,向黄金雄勒索要3600元“空车费”作为损失赔偿,否则不允许其雇请的车辆通过。之后,黄金雄将原雇请李自胜车辆改由李启爱帮拉,但此时被告人李启爱拒绝邀约。当晚,田林县浪平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理,被告人李启爱仍然不将车移开,只是将所索要的数额降低到2500元,一分不能少。次日上午,黄金雄不得不借2500元交给被告人李启爱,这时被告人李启爱才将其车辆移开。案发后,被告人李启爱已将2500元退还被害人黄金雄。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启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启爱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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