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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刀砍同学 二刀砍出两年刑
发布时间:2013-11-08 11:37:53


    本网讯(黄聪 苏娟)  一男子因手头紧向初中同学借款1000元,此后便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因不堪忍受老同学的催款,为发泄怒火,竟手持菜刀砍同学两刀,最终得不偿失。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万勇犯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被告人万勇向初中同学漆长安借款1000元。2013年1月10日凌晨,漆长安来到靖安县某宾馆被告人万勇入住的客房,趁万勇外出吃夜宵之机拿走万勇的手机和房卡交给宾馆服务台。尔后,来到靖安县南门外丁盛家中。被告人万勇回宾馆得知后,来到丁盛家中找漆长安。漆长安即要万勇归还借款。为此,两人发生争吵。丁盛见两人在家中争吵,便要他们出去。随后,漆长安外出来到丁盛楼下巷子里,被告人万勇从丁盛家中厨房里拿来一把菜刀也来到丁盛家楼下巷子里,被告人万勇用菜刀朝漆长安的右肩部和左小腿处各砍一刀逃离现场。漆长安被刘晓峰等人送到靖安县人民医院救治,当天转院到南昌公安消防医院。在南昌公安消防医院住院4天,后转院到靖安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0天。用去医疗费用10898.03元。经鉴定,漆长安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鉴定费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勇借款不还,还用菜刀故意伤害债权人漆长安,致漆长安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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