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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后到邻家索钱遭拒 瘾君子持械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8-12 11:00:34


    本网讯(谭召日 甘景文)  吸毒百害无益,男子曾翔吸毒后到邻家索要钱财,在遭拒后先后持木棍、扁担、锄头将邻居打伤,最终恶果自食。8月11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曾翔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曾翔是一名吸毒人员,平日里吸毒花销较大,其经济条件难以承担。2014年4月25日14时许,曾翔吸毒后又为毒资难筹的事而“纠结”,于是其想到了平日里有些来往的邻居曾某某。当曾翔来到曾某某家时,曾某某并不在家中,曾翔就向曾某某的母亲和妻子索要几百元钱。在遭到拒绝后,心生恼怒的曾翔扬言要伤害曾某某的幼儿,曾某某的母亲因担心孙子的安危就抱着孙子离开家。随后曾翔便将不满发泄在曾某某的妻子身上,先后用木棍、扁担、锄头对曾某某的妻子陈某某进行殴打,导致陈某某头部和腰部受伤。经鉴定,陈某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案发后,曾翔的亲属共赔偿给陈某某医疗费1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曾翔及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曾翔殴打尚在哺乳期中的妇女,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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