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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手指被咬伤 孙子带“哥们”闯民宅伤人
发布时间:2015-08-17 10:44:07


    本网讯(蒋敏 张琴)  外公外婆因与他人有矛盾发生口角儿被欺负,外婆手指被咬伤。孙子不甘示弱,邀四哥们携带钢管等“凶器”夜闯他人家中,将家里年近六旬的李老汉和其老伴王老太打伤。2015年8月5日,四川华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外婆被咬伤手指成导火线

    丁鑫系四川华蓥人,20岁出头,初中读完在县城里面找了一份工作,并且结识了张洋、王奎、陈俊宏、轩轩(未成年人,系化名)、何强等一帮哥们,本该过着安逸日子的丁鑫和他的兄弟们,却因丁鑫的一时冲动而为他们引来一场牢狱之灾。

    外婆家和李老汉家两家关系不怎么好,因自留地里的粪池问题有矛盾。2014年11月10日晚上,丁鑫在家里听说李老汉咬伤了外婆的手指,解决未果。丁鑫知道后很生气,当场就有了想要打转去的念头,外婆被咬伤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

    5人夜闯老汉家中打人致一人重伤

    14号晚上11点多,丁鑫和张洋、王奎和陈俊宏在烧烤店吃夜宵,借着酒劲,丁鑫提出想要教训殴打其外婆的人,张洋等三人均表示同意和丁鑫一起去,为他扎场子。随后,王奎打电话给何强想要借车,得知他们是想要去报复他人,而且还喝了酒,本是不同意借车的,但是经过几番劝说,还是答应开车送他们去目的地。

    去李老汉家的途中,他们到张洋表哥家拿了一根钢管和一把折叠刀。丁鑫又联系轩轩和他们一起去,轩轩身上也背了一把折叠刀。丁鑫说:“如果对方人多的话,就用刀去砍他们。”到李老汉家附近后,何强便驾车离开。在丁鑫表弟的指路下,丁鑫和他的兄弟来到了李老汉的家门口。

    王奎和陈俊宏负责在屋外的竹林边“放风”。丁鑫敲门,屋里的人不开门,丁鑫便一脚把门踢开,用钢管将李老汉打伤,李老汉老伴上前帮忙,被丁鑫狠踢几脚。听到屋内的吼叫声后,张洋和轩轩进入到屋内,看到屋里只有两人,张洋和轩轩也就没有把刀拿出来。随后,丁鑫等人迅速逃离现场,打电话给何强让他来接人,并告诉他没有打人。

    少年“赔钱+坐牢”为错误买单

    邻居李某听到有人吼,以为是老两口吵架,于是就去看看,只见李老汉的手臂在流血,李老汉老伴躺在床上捂住胸口喊痛。随即拨打了120,把李老汉和他老伴送到了医院。经鉴定,李老汉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八级;王老太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伤残等级为Ⅹ级。

    2014年12月20日,丁鑫、张洋、王奎、陈俊宏和轩轩的监护人与李老汉一家达成协议,张洋、王奎、陈俊宏和轩轩各赔偿李老汉及老伴1.25万元;丁鑫向李老汉和他老伴共赔偿15万元。

    2015年3月31日,华蓥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丁鑫等人提起公诉。

    2015年8月5日,华蓥法院公开开庭,合议庭认为,丁鑫、张洋、王奎、陈俊宏和轩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丁鑫在故意伤害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洋、王奎、陈俊宏和轩轩在故意伤害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作出判决:丁鑫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张洋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王奎和陈俊宏各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中,轩轩作案时未满18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三年。

    丁鑫等均未上诉,该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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