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奇葩男与妻子闹别扭 携汽油烧岳父家获刑
发布时间:2015-09-14 15:18:58


    本网讯(黄健)  被告人尤林与妻子因感情纠葛,气愤之下携带汽油去烧岳父家,所幸未酿成大祸。2015年9月9日,广西横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尤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4月9日,被告人尤林与妻子孙某甲因感情纠纷,从横县马岭镇八八加油站购买50元量的汽油后去到其岳父孙某乙家中,将汽油泼洒在孙某乙住宅内的物品上,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引发大火。大火致使屋内的助力车、电冰箱等物品被烧毁。幸亏周边群众及时救火,火灾没有烧至周边的居民楼。经鉴定,被烧毁的物品在价格鉴定基准日的鉴定损失为3923元。案发后,被害人孙某乙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尤林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发后,尤林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赔偿被害人孙某乙经济损失55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横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林因感情纠纷故意放火烧毁他人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