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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觉得骑摩托车酷帅 17岁少年偷摩托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23 13:30:38


    本网讯(莫秀云 林敏)  一名17岁的少年,因为觉得骑摩托车很酷帅,一直梦想着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但是又没钱买,遂起了贪念,偷了一辆。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21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在贵港市港南区一个小区车库门前盗走了一辆价值1700元的二轮摩托车。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摩托车扣押并发还给了被害人。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陈某从小跟随其父母在家居住生活,适龄开始读书至初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因其学习不好及与同学关系不好便不愿继续读书,之后到贵港城区打工。其父母忙于务工,疏于对其教育,陈某也不听从父母的管教,其因想骑摩托车就实施了盗车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陈某在实施本案行为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在本案中的盗窃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盗窃的摩托车已退还给了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之所以走上盗窃的犯罪道路,主观方面是其的法律观念较淡薄;客观方面是其的法定代理人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正确地引导和教育。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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