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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满所得犯罪上升的原因和对策
作者:闫丽杰   发布时间:2015-11-20 09:44:30


    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明的进步,掩饰、 隐满所得犯罪案件呈逐步上升趋势。我院2015年1-11月份共受理此类案件2件,审结2件,判决生效人犯4人,判处有期徒刑最长1年,处罚金最高10000元,2014年1-11月份,我院受理此类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受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增长100%,有明显的大幅增长。犯罪数量及人数较多,社会危害严重,不利于打击和惩治侵财犯罪,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对近两年来我院掩饰、隐满所得犯罪案件特点、上升原因和对策简略分析如下。

    一、掩饰、隐满所得犯罪的特点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院受理的此类案件案情较为简单,被告人犯罪事实大多清楚明白,取证简单。

  2.犯罪主体大多法律意识不强。掩饰、隐满犯罪所得案件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农村居民和社会闲散人员等,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

  3.犯罪形式多为共同犯罪。犯罪形式集中表现为收购或销售盗窃所得的赃物,且因销赃地往往集中在行为人自主经营的摊位或是二手交易市场,涉及犯罪主体较多。

  4.犯罪对象以盗伐林木、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数码产品为主,这几类犯罪对象较为集中,并且这些赃物来源均因犯罪所得。

  5.被告人到案后悔过明显。此类案件的犯罪主体到案后均能认识到自已的错误,有明显的不再犯案的意思表示。

  二、掩饰、隐满所得犯罪上升的原因

  1.犯罪主体文化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易受利益驱动。我院审理的案件中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认知辩别能力和客观判断能力有限,甚至部分行为人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已行为已触犯法律,主观臆断认识自已不偷不抢且付出一定的购买成本或进行劳动,并不违北常理;另外,大多数行为人无固定职业,面对低付出高收入的利诱,贪欲和侥幸心理往往占据上风,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2.经济利益诱惑。由于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所得处理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销售价,在高额利润面前,一些人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因贪图便宜,心存侥幸,仍然乐于购买,还有些人在金钱的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为盗窃分子牵线搭桥,使得赃物有一定的市场和流转渠道,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3.犯罪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由于该院受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的犯罪主体多为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或法律知识缺乏的社会闲散人员,容易被赃物低廉的价格所吸引购买,加上大多数犯罪人员不认为购买赃物构成犯罪,或认为购买赃物不易被察觉,存有侥幸心理,但此类犯罪人员往往主观故意犯罪因素不强,所以到案后均能表示悔过之意。

  4.犯罪成本小。多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件的基本特点是作案时间短,流动性强。一些专门从事此类犯罪的嫌疑人,通常在自已的厂子,店铺和农村等处进行交易。由于交易活动隐蔽,被抓获的风险小,即使被抓获刑,一般也就判几个月的拘役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成本小。在高收益小风险前面,一些犯罪嫌嫌疑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进行买赃或销赃。

  5.市场规制缺失,管理不严。市场缺乏相关机制规范,特别是一些二手交易市场,由于长期缺乏管制,交易不规范,甚至出现专门进行赃物交易流转的黑市,行为人往往通过细化分工,专人负责收购,专人负责望风,一旦发现有交易风险,立刻转移,导致很难打击,增加了证据收集难度,难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防掩饰、隐满犯罪所得案件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预防犯罪。针对大多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告人认为自已没有参与犯罪,赃物是否犯罪所得与已无关这一心理,应利用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栏、送法进区、送法下乡等方式加大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辩别分析能力,不购买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可疑物品,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市场。

  2.加大犯罪成本。由于此类案件的犯罪人多是想通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得经济利益或取得赃物的所有权,所以加重对犯罪人员的罚金处罚力度十分心要,让犯罪人员认识到购买赃物购成犯罪,不仅没有得到赃物,还需要支付数额较大的罚金,得不偿失,不再以身犯险。

  3.加大打击犯罪难度。司法机关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必须依靠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持,而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得到的财物更是至关重要的特征,对其正确定罪量刑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增加了打击犯罪的难度。

  4.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初犯、偶犯,并且认识到自已的犯罪行为,深刻反省,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充分考虑从轻、减轻处理,使他们看到希望,更有利于其改造,并教育广大群众,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出台相关解释进行细化。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理解适用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如掩饰与隐瞒两词语都较具有抽象性且意思相近,易导致打击面过大,将很多与赃物犯罪稍微有些相关的行为打击对象。对于新添加的采取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行为方式这一兜底条款该如何理解,犯罪所得与犯罪所得收益如何区分,是选择罪名还是概括罪名等等,都有待于出台相关解释进行细化。

  掩饰、隐瞒型犯罪属于经济类犯罪,不仅需要运用刑法的手段进行打击,而且需要提高其犯罪成本,对其进行经济制裁,才能更好得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的经济及社会秩序。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胡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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