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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仕20年只收仨人钱 国企董事长贪污获刑11年
作者:刘立新 王天润 梁亚莉   发布时间:2019-11-19 10:03:11


庭审现场。

  经河南省鄢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河南省国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志远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被告人王志远当庭认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18年9月14日王志远被河南省许昌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受贿罪,经河南省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2019年1月25日,王志远被鄢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2月1日,经鄢陵县检察院批准,王志远被鄢陵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案卷显示,向王志远行贿成功的经营煤矿的徐某,早在王志远担任河南省荥阳市崔庙镇镇长和广武镇党委书记期间,徐某就跟王志远扯上了关系。应徐某请求,王志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经营的煤矿在协调煤矿与周边群众关系和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方面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2002年12月,徐某在郑州市为王志远购买了一套住房,为其支付首付款人民币28.6万余元。 首次“交易”成功后,徐某的眼光放得更加长远。2005年6月,徐某又送给王志远一辆价值42万元的进口轿车。

  此后,王志远在担任荥阳市总工会主席兼东区建设管委会主任期间,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徐某在荥阳市东区开发住宅小区、酒店等地产项目的征地、拆迁、规划和建设中提供帮助。徐某为表示感谢,于2006年11月、2007年9月,分两次送给王志远人民币合计171.6万余元。王志远用其中的120万元在北京市海淀区购买房屋一套,后又将该房屋出售,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直到2010年9月,在担任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期间,王志远与徐某的“交易”还一直在继续。徐某为感谢王志远长期以来的“帮助”,又送给王志远人民币170万元。王志远用这笔钱在郑州做了投资。 

  向王志远行贿成功的魏某也是一家煤矿企业的老板。2014年初,魏某通过寻找关系攀上了王志远。彼时,王志远正担任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魏某找上门后,王志远很爽快地承诺为其购买优质煤矿以及在煤矿企业经营过程中给予帮助。为表谢意,魏某花277万余元在北京市密云区购买了一套别墅送给了王志远。 

  此后,王志远在担任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省国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又承诺为魏某的企业提供帮助,魏某先后于2016年11月、2017年8月分两次送给王志远人民币30万元。案发后,该款已退还给魏某。 

  向王志远行贿成功的王某是郑州市某置业公司老板。在担任荥阳市东区建设管委会主任期间,王志远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的郑州市某置业公司在荥阳东区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征地事项中提供帮助。王某为表示感谢,于2006年下半年送给王志远现金人民币30万元。但事不凑巧,该征地项目进展得很不顺利。据王志远到案后供述,当时感到自己的行为属于“无功受禄”,心中颇感有愧,便于2007年底将该30万元退还给了王某。到了2008年4月,情况出现转机,有了向好的方向发展的迹象,王某的公司又取得了该块土地。在取得该项目土地后,王志远对王某表示,请放心,他会继续“履行诺言”,仍会积极为王某在推进该项目施工期间协调与当地村民的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这让王某倍感振奋,于是他再次送给王志远人民币30万元。这回,王志远心安理得收下了,而且直到案发前,也没有将这30万元退给王某。 

  对这部分受贿款项的认定,到底是30万元,还是60万元?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和有关书证的查证,办案人员查明,王志远在任管委会主任时,王某的公司为了得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土地,由王某送给王志远人民币30万元,后来由于没有协调好该块土地,王志远的确把30万元退给了王某。2008年初,当这块土地确定由该公司开发时,王某为了请王志远在施工过程中协调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又送给王志远30万元。王志远收下钱后还专门派人帮助该公司协调了施工中的相关事宜。由此,办案检察官认定,王志远在与王某的交易中,实际受贿数额应为30万元,而非60万元。 

  2019年1月25日,经河南省检察院指定,鄢陵县检察院负责审理该案。办案检察官在阅卷和提审后发现,王志远认罪、悔罪供述稳定,不但如实供述了调查机关已掌握的涉嫌犯罪事实,而且主动供述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同时,王志远在调查阶段已向监察机关退出了人民币749.5万余元赃款。办案检察官认为,王志远依法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9年3月12日,鄢陵县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志远以涉嫌受贿罪向鄢陵县法院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对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均在起诉意见书中作了详细阐述。2019年4月2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在阐述犯罪构成、罪轻罪重等问题的同时,深刻剖析了职务犯罪的根源和危害性,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对其他旁听人员进行了远离职务犯罪的法治宣传。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依法对此案作出前述判决。被告人王志远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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