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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挖出两蛀虫 穗天河两副主任贪污被判刑
作者:石磊 欧阳浩贤   发布时间:2003-07-11 15:36:07


    为防止腐败,政府设立统一采购中心,权力的集中也让部分有贪念的人面临更多诱惑,近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在天河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挖出了两条蛀虫,两名原副主任因贪污受贿被判刑。

  该系列案由天河区纪委率先介入,案发时被告人邓庆文任天河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法院经审理查明,邓庆文在1996年5月至1999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天河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副主任(后为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在主管天河三联汽车修配厂(以下简称汽配厂)的过程中,先后以用“沈沁”的名字领取工资等方式侵吞公款6.07万元。而在1997年至2000年9月期间,邓庆文在主管汽配厂及参与管理天河区政府新办公楼地下停车库交通标志工程的过程中,收受了承包人贿送的人民币8.3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伟华于1996年底至2001年初担任天河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在负责车辆购买和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天河区政府新办公大楼电话总机安装、交通设施工程项目等工作过程中,先后7次收受贿赂人民币27.7万余元。

  其中一家汽车公司的业务员邝某在证言中称,1998年黄伟华在为天河区政府购买5台旅行车时,提出每台中巴车要给2万元的回扣,否则就不买车。这名业务员在跟公司总经理商量获得准许后,安排黄伟华带司机到增城提车,过了几天后,将10万元给了黄伟华。

  由于两人在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赃,法院认为可减轻处罚,因此依法判处黄伟华有期徒刑6年,邓庆文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以没收财产3万元。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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